目的地搜索 用户中心

吉林省住建厅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
2023-02-02  来源:装配式建筑产业网  阅读:

【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】2023年1月30日,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》(吉建办〔2023〕8号)。全文如下:
各市(州)建委(住房城乡建设局),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,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,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,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:
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》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作方案》,全面部署2023年建筑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相关工作,促进企业转换发展赛道,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  一、加强领导并完善工作机制
  各市(州)住建部门要在本地政府促进中小企业(民营经济)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强化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服务专班职责,做好本地建筑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工作,为企业提供服务,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。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协调联络工作,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周,向我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。
  二、完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库
  各市(州)住建部门应开展广泛的走访调研,发掘并选树一批具有专业特长、注重细分市场、聚焦主业、创新能力强、成长性好的建筑领域“种子企业”,按市(州)确定的认定标准(可参考省工信厅《关于印发<吉林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)筛选把关,重点培育一批市(州)级建筑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并完善企业库。
  三、积极开展培育服务工作
  (一)定期调研精准服务。
  通过定期调研走访,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状况,业务特色,协调同级部门给予政策扶持,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;加强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有关支持政策的宣贯力度并进行业务指导,为企业向“专精特新”方向发展提供专家、技术等资源渠道,必要时可向省厅拓展。整合各类服务资源,完善服务专员工作机制,支持创新专属服务产品,开展个性化、订单式服务,“一企一策”精准培育,着力提升培育质效。
  (二)适时宣传大力推介。
  充分利用座谈会、项目对接会、行业协会沙龙等契机,登台亮相、推荐合作,支持优质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协作发展。大力宣传专精特新业务,为优质中小企业争取更多项目机会,帮助企业在优势领域巩固省内市场、开拓省外市场。
  (三)全力做好2023年认定工作。
  按照《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2023年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将于2月1日至2月20日开始网络申报,2月22日前完成纸质申报材料。各市(州)住建部门应在企业申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。
  四、工作要求
  (一)关于工作考核。
  各地推进“专精特新”工作情况,将作为省厅2023年度考核各地政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之一。各市(州)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,深入调研走访,建立工作记录,认真筛选培育。
  (二)关于材料报送。
  今年一季度末,各市(州)应报送本地建筑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服务工作专班、服务秘书、信息报送员,同时报送本地“建筑领域‘专精特新’中小企业库”和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季度总结,以后每季度总结工作进展。后期企业库及工作人员有调整的,可在下次报送时进行更新。对于各地在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,省厅将择优在全省住建系统推广。
声明:以上内容整理自互联网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!

相关热词搜索:吉林省 住建厅 建筑领域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

上一篇:多项装配式建筑材料及部品列入《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、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(2022年调整版)》
下一篇:最后一页

装配式建筑产业网•建筑工业化智慧之窗
新闻热线:010-63381153
投稿邮箱:cnpbi2020@126.com